第一步驟
請準備:
身分證
戶口名簿
二吋相片4張
私章
第二步驟: 到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科
1、填寫鑑定表
2、安排醫院鑑定
第三步驟: 輕度:優耳聽力損失55至69分貝
中度:優耳聽力損失70至89分貝
重度:優耳聽力損失90至100分貝
第四步驟: 區公所社會科通知
完成步驟: 合格:領殘障手冊
不合格:退回資料
第一步驟: 向各大公私立醫院耳鼻喉科申請『輔具評估表』並送區公所。
(成人編號 9 ; 嬰幼兒編號 10)
第二步驟: 購買助聽器,同時請廠商填寫保固書及發票。
第三步驟: 未滿65歲之使用者攜帶助聽器回醫院檢測助聽器是否合格並取得輔具評估表編號 25 ( 使用效益驗證 )。
第四步驟
請備齊:
身心障礙手冊 ( 正本及影本一份 )
戶口名簿 ( 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 正本及影本一份 )
郵局或台北銀行存摺 ( 正本及影本一份 )
公文&輔具評估表及驗證效益表
保固書 ( 需載明A款,B款及C款的說明 )
身分證&印章 ( 申請人及委託人正本及影本一份 )
三個月內統一發票正本 ( 2聯式,買受人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地址需戶籍地,加蓋店章 )
16歲至25歲的學生須附學生證正反影印本
備註:
  • 助聽器補助3年可申請一次。
  • 12歲以下2年可申請一次。
補助金發放標準:
  • 在學學生/低收入戶且符合C款標準:單耳20000/雙耳40000。
  • 成人一般戶且符合C款標準:單耳7500/雙耳15000。
  • 年滿65歲以上之使用者:單耳3500/雙耳7000。